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日前组织召开自治区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3-2035年)》进行评审。
会上,国家林草局发展院作为编制单位,从《发展规划》的编制背景、自然保护地发展基础、体系建设、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发展规划》基于内蒙古自然保护地实际情况,为全区自然保护地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促进自然保护地提档升级,巩固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和生态服务水平,能切实指导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未来的建设发展工作。
与会专家经过质询讨论、投票表决,认为《发展规划》内容详实、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苏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