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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督导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

2021-07-19 来源: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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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7月5日至9日,国家林草局内蒙古专员办组成调研督导组,对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

截至2021年6月,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共建立保护地34处,总面积180.73万公顷,占林区生态功能区总面积16.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部)级自然保护区4处;建立湿地公园17处,总面积16.83万公顷;建立国家森林公园9处,总面积42.25万公顷。

多年来,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认真落实“绿盾行动”、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同时,根据林区实际,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专项整治行动、环保督导等,全面查找自然保护地在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底数现状、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土地行为、遥感监测发现问题整改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可持续发展、建设监管等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调研督导中,针对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责任分工不明确、经费投入不充足等问题,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重点国有林区保护地建设管理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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