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
聚焦“十四五”,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将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以更多的举措让绿色发展的脚步延伸。
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自然、服务人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紧紧抓住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目标,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任务,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整合交叉重叠自然保护地,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地填补保护空缺,优化完善空间布局,分类有序解决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勘界立标,编制修订单体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地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制修订工作,制定完善自然公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自然保护地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自然保护地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
加强监测监督管理。综合应用监控系统、监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构建全国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和监督管理能力水平,强化日常全方位监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世界遗产大会,更好展示林草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持续推进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申遗等工作。组织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再评估和考察准备工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双边多边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