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林业局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暨“洞庭清波”涉林专项行动推进会,娄底市林业局相关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自然保护股股长及各自然保护地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湖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自然保护地工作会议和“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解读娄底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汇报“洞庭清波”自然保护地涉林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部署娄底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和“洞庭清波”自然保护地等涉林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要努力抓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和“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要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在绿色发展中的主渠道、在资源和生态保护中的主阵地作用。要把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出发点,把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关键点,把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切入点,把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着力点。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的又一制度创新,娄底市林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总体要求,要准确把握好基本原则、组织形式、主体任务、时间节点等方面的内容要求;要扎实推进林长制的改革落地生效,要主动与县市区党政负责人做好工作汇报,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要建立配套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